2017年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由九寨沟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表格。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九寨沟官方网站www.jiuzhai.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寨沟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7739529。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九寨沟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日常事务。达到“全覆盖”、“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九寨沟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主动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整改工作。各部门制定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做到“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 丰富载体,体现公开原则
1.为深化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我局在公文确定过程中,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的公示、考试录用、表彰公示情况等公文在局域网或九寨沟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发布。
2.重点推进景区规划、采购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度、形式、时间等,目前此项工作主要采用信息栏公示的形式进行公开。
3.在九寨沟官方网站设立概况、景区新闻、景区公告、票务信息、意见调查、旅游服务、活动资讯、各类专题、咨询及投诉等版块,方便公众查询。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2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03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219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与景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景区管理制度、工作重点及规划、工作动态、新闻等。
3.景区生态、环境、物种方面的保护情况,旅游标准化、动植物研究、地质和水文等研究成果及状况。
4.游客接待量及人数统计,景区的收费项目、标准和相关价格信息等情况。
5.财政预决算报告、调整和增减财政预算情况,与景区居民、管理局员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6.景区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中标情况进行及时公告。
7.九寨沟管理局“8·8”地震灾后保护与恢复工作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要闻”“图片报道”“部门动态”专栏,可查阅我局通过发送简报、新闻等方式公开的各类信息;在九寨沟管理局官方网站(www.jiuzhai.com)主动公开的各类景区信息。
2.《九寨沟》杂志开辟“保护.恢复”“自然.物语”“全域旅游”“领导在线”等专栏,内容涵盖景区灾后重建与保护、管理局工作重点及景区新闻;每期通过邮寄、游客中心阅览室、发放员工及社区的方式扩大受众面。
3.在档案查阅室公开九寨沟景区总体规划,经州政府审核通过的管理局财政预决算报告,调整和增减财政预算情况,与景区居民、管理局员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通过四川旅游政务网、州政府门户网站、九寨沟官方网站公布景区游客接待量及人数统计。
4.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一栏对景区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中标情况进行及时公告。
5.在九寨沟管理局官方网站、局域网上公布与景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九寨沟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设置“最新活动资讯”专栏,公布景区“8.8”地震灾后保护与恢复工作进展等情况。
在阿坝州政府门户网站、九寨沟管理局官方网站(www.jiuzhai.com)新闻专栏、微博、微信及电视、报刊媒体公布景区工作动态信息,共计2302条。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我局提出申请
- 复议、诉讼情况
一是何祥清等16人就九寨沟景区居民基本生活费分配事项提请行政诉讼,目前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完毕,法院判定维持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是游客朱琴就景区内摔伤赔付费用纠纷提请行政诉讼,目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已审理完毕,法院判定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承担事故责任的70%,朱琴承担事故责任的30%。
- 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话咨询、函件咨询、网上咨询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数量和信息更新频率有待增加。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切实为游客、居民、社会提供与其切身相关的信息。
根据以上问题,我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设置网站的子站、频道、栏目,调整、完善网站的信息分类、页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力度,以获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成效。
附件: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