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九寨沟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拟建立九寨沟管理局小额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资质水平高、服务质量好、市场信誉度优、业务水平强的工程服务机构、施工企业,经评定合格后纳入备选库,承担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维修维护、改造、应急抢险类项目。
我局根据具体情况征集小额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活动。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征集的情形;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征集;
(七)本次征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安装、装饰)、市政工程、地质灾害治理三类其中一类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地质灾害治理需甲级资质,其余级别不限);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小额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入库征集简介
项目名称: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小额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入库征集
(一)小额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入库征集,只适用于列入我局年度维修改造计划(资金小于100万项目),并且在必须公开招标范围外与政府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凡属于依法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设工程等项目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集中采购;达到省(州)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依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
(二)为加强我局工程项目发承包工作的统一领导,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防范风险,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管理办法,为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切实降低采购交易成本,通过公开征集小额建设项目备选库供应商。实施小额建设项目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供应商备选库中确3家备选供应商,并从中根据其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择优确定实施供应商。
(三)我局小额维修建设项目主要为建筑安装装饰与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地质灾害治理,具有该三类其中一类及以上有效施工资质的承包商经报名参加征集评审,均可进入供应商备选库。在根据项目实施要求随机抽取备选供应商时,在供应商备选库具有该项目施工资质的备选供应商中抽取。如需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具有地质灾害治理资格的供应商中抽取。
(四)备选供应商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本期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1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重新进行征集入库。下期征集时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果,对施工质量好,服务意识强,相关部门与群众满意度高的施工企业,优先获得备选供应商资格选。
(五)鉴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维修维护、改造、应急抢险、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零星、时效要求高,涉及建筑装饰、强弱电及给排水等维修改造、道路游道休息亭维修维护、园林绿化维护等)实施的具体情况,征集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应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承诺在入选成为备选供应商抽取中选后有及时组织施工机械、材料、人员能力与应急措施。
(六)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在备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三个,由承办部门(需求部门)根据拟实施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择优选定中选人。随机抽取备选供应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随机的原则。项目经理响应项目实施要求的方案与措施可以作为择优确定中选候选人重要依据。凡是要求抽取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的项目,则以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者中选。
(七)除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外,建设项目原则上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量规范、计价定额与配套调整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内容说明书)、当期当地材料价格信息、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财政评审价或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控制价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合同发包价下浮比例视项目具体情况如项目规模、工期长短、难易程度、预算控制价编制后材料价格市场波动情况等决定。根据我局实际合同发包价下浮比例如下:5-20万元(不含20万)建设项目下浮3%,20-50(不含50万)万元下浮5%,50-100万(不含100万)下浮7%。
合同发包价=(评审价-暂列金)×(1-下浮百分比)+暂列金。
应急抢险及必须立即实施否则会影响景区正常开放与游客安全的维修项目,可以约定按预算控制价下浮比例在承包商备选库随机抽取自主择优选定供应商及时实施。发包时明确约定按照经评审(审核)确认的预算控制价与下浮比例结算。
(八)小额建设项目除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外,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选单位必须按中选价完成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内容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建设过程中约定风险范围内签约合同价原则上不作调整或变更。若未发生工程变更,审定结算价不得高于合同价;若发生工程变更并经有效审批,审定结算价不得高于合同价与批准变更价款之和,同时原则上不得超过评审预算控制价。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工作程序
参加征集报名(现场递交或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符合条件供应商领取征集文件(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
征集评审与评审结果公示。
征集报名截止时如参加报名供应商在40家内,所有供应商均可获得征集文件和报送申请文件,如报名参加征集供应商家数超过40家,将对报名供应商随机编号抽取40家作为征集邀请对象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评审合格供应商少于20家多于5家,资格审查评审合格供应商均取得备选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评审合格供应商多于20家时,按征集文件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定20家获得小额建设项目施工备选供应商资格。
四、征集报名
(一)征集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5:00一17:30)
(二)征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九寨沟县漳扎镇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龙梦办公楼二楼规划建设处办公室,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四)征集报名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明(含建筑类、市政类、地质灾害治理类)资料(扫描件或者彩色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或者彩色复印件);
3、企业情况一览表(单位地址、邮箱与经办人联系电话必须保证真实可靠、联系畅通)
4、根据本次征集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名应征入库的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企业不得存在下列行为:因欠薪、逾期支付工程款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因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挂靠等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或被有关部门暂停参与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标资格的;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施工中造成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等严重破坏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进入法院被执行名单的;不依法履行承包合同的;拒绝配合政府有关应急抢险部署的,如地灾治理等有抢险任务的工程,不愿意参加抢险工作,接到抢险任务后24小时内不能进场抢险的;企业法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纳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
五、征集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评审日期(北京时间)
(一)征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10:00。
(二)评审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3附201号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驻蓉联络处(金沙遗址南大门对面)。供应商未按时递交征集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征集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 址:九寨沟县漳扎镇
联系人:杨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68783232、1811132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