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管理局关于2009年 “3.15”旅游促销政策赠票兑换实施细则
【所属类别:景区新闻】 【作者:旅游营销处】 【添加日期:2009-2-19】 【阅读次数:1210】
一、 赠票使用时间为2009年3月15日。过期作废。 二、 旅行社在网上预计当日九寨沟门票时,对所有游客实行买一赠一(如:一团队有10名游客,在网订门票时只需预订5张门票,即可获赠5张门票)。导游凭订单在票务处领票。 三、 此奖励只限门票。旅行社、散客需另行在网上预订或在售票厅购买观光车票。 四、 散客购买门票的赠票工作由票务处具体实施。 五、 此次奖励门票可以享受二次进沟。 六、 本次促销政策解释权归九寨沟管理局所有(咨询电话:0837-7739753)。九网公司咨询电话:028-80666999,传真:028-87019608。